軍人保險簡介 台灣銀行自民國39年6月起接受國防部委託代辦軍人保險相關業務。並於民國97年1月: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壽保險部改制為臺灣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代辦軍人保險相關業務。 理賠項目主要針對死亡、殘廢、退伍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眷屬喪葬津貼等五項,給付皆是以軍保基數來計算。其中退伍給付為軍人的第一層保障。 退伍給付: 服役未滿5年者,未曾領受殘廢給付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可領取退費給付,按其最後繳費月份扣費標準,無息退還其以往各月所繳之保險費。 服役滿5年者,可領取退伍給付,依其基數和俸級核計退伍給付。 退伍給付基數計算如下: 保險滿五年者,給付五個基數。 保險超過五年者,自第六年起至第十年,每超過一年,增給一個基數。 保險超過十年者,自第十一年起至第十五年,每超過一年,增給二個基數。 保險超過十五年者,自第十六年起,每超過一年,增給三個基數。 保險滿二十年者,每超過一年增給一個基數,最高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資料來源: 外部連結網站:台銀人壽 https://www.twfhclife.com.tw/ 軍保士官兵保險基數對照表 軍保軍官保險基數對照表